一、 依據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辦理:
一學年申辦一次,
二、 申請期間:自108年9月16日(星期一)至108年10月5日
三、 申辦資格:具本國籍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之學生。
1. 家庭年所得新臺幣70萬元以下。
2. 家庭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未逾新臺幣2萬元。
3. 家庭計列人口不動產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。
4.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高於60分。
詳細規定請參閱申請辦法 108學年度弱勢助學申請辦法!!!
16
9 月
2019
9 月
2019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