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計畫所定清寒學生(受捐對象),係指本校正式學籍學生(
(一)無雙親,且須自行負擔學雜費、生活費或家計者。
(二)單親重病或雙親重病,且須自行負擔學雜費、
(三)家境清寒(需有政府機構開立之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)
(四)其他特殊狀況經系審查通過。
將符合申請資格同學造冊於申請名單中, 請於108年3月15日(五)下班前
將申請書及審查資料彙整後依申請名單排序送交生輔組李小姐, 逾期不受理,有問題可先來電告知
學務處建工校區生輔組
聯絡人:李小姐(校內分機12511)
聯絡人:李小姐(校內分機12511)
表單連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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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月
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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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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